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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2 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90T/2022-02136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民委 信息分类: 预算/决算
概       述: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2 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2-03-14 16:49:4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2 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14 16:49:45 作者:民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中国政府网 浏览次数: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所属1个二级单位)

2022年2月25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职能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乌海市政府组成部门。

(二)职责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需要公开预算的单位分别是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乌海市民族团结促进中心

1.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民族、宗教、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政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工作重大事宜的调查研究;提出民族、宗教、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建议。

( 2 ) 、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贯彻落实,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要事项。监督办理涉及少数民族权益的事宜,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参与协调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 3 )、研究分析少数民族社会发展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负责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参与协调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等工作,承担清真食品管理。对各区民族、蒙古语文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 4 )、监督检查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全市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 5 )、指导各区民族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承办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 6 )、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研究、发展、抢救、保护、传承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民族教育、翻译、出版、报刊、广播影视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 7 )、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翻译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中的翻译工作。

( 8 )、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对外宣传工作。

( 9 )、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 10 )、完成乌海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乌海市民族团结促进中心为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1.负责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

2.负责民族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规范工作。

3.协助市民委做好涉及民族工作网络舆情处置相关工作。

4.组织开展民族文化艺术交流、民族联谊等社会公益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

5.协助市民委做好城市城市民族工作。

  6.完成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需要公开预算的单位包括市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

(一)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1.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行政编制8名。2021年调出1人,调入1人;年末在职职工8人。

2.乌海市民族团结促进中心事业编制2名。实有1人,20219月考录1人;年末实有人数2人。

(二)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单位设置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乌海市民族团结促进中心

财政拨款的全额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48.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8.3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 0万元。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8.3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48.37万元。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总收入24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8.37万元,占比100%。本年收入比上年净增加44.55万元,净增幅21.9%。变化原因:一是项目经费增加30万元,包括举办民族工作干部培训班15.96万元赴外考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6万元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宣传3.21万元,补充民族工作日常经费4.83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经费增加14.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2.45万元,公用经费增加2.10万元,主要是我委去年公开招录事业人员1名,调入副主任1名。相应的公用经费也增加。

上年结转项目经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减幅0.0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本年支出24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37万元,占比79.87 %,主要用于市民委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支出、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休假补贴,在职人员办公费、差旅费支出,培训费支出、印刷费,邮电费;离退休人员采暖、妇女卫生费补贴、报刊费;项目支出50万元,占比20.13%,主要用于我委运转保障8.35万元举办民族工作干部培训班15.96万元赴外考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6万元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宣传3.21万元,聘用人员工资社保、志愿者工资补贴16.4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4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8.37万元,占比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6.2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9.25万元。主要用于我委运转保障举办民族工作干部培训班赴外考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宣传、聘用人员工资社保,志愿者工资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4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市民委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退休人员取暖费补贴及妇女卫生补贴款

3.卫生健康支出25.5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19万元。主要用于市民委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2.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46万元。主要用于市民委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预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我委公车移交公车办。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市民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2.02万元,比上年增加2.10万元,上浮10.54%,主要原因是:2022年较2021年新增1人,职工工资基数上浮,工会经费、福利费、培训费按工资比例计提金额上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1.28万元、印刷费0.7万元、邮电费0.49万元、差旅费1.1万元、培训费3.85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2.2万元、福利费2.75万元、公务用车补贴款9万元、其他商品支出0.37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一)车辆情况

2022年车辆数较2021年净减少0辆。变化原因:一是我委2021年公务用车运移交公车办,相应划转了1辆公务用车截至目前,市民委实际使用车辆0辆。其中:市民委本级实际使用机要通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市民委综合保障中心实际使用应急保障用车0辆。市民委账面有0辆车,另有0台车辆的购置税0万元

(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2022年国有资产配置计划情况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2年国有资产资金预算支出0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占全部预算项目的20.13%。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晓艳     联系电话:3998133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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