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市委相关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意见建议。

  (二)承担乌海市民委委员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民族工作有关协调机制的具体事务,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

  (三)组织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四)研究提出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策建议。

  (五)研究提出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意见建议,参与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建设;协调推动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融合;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六)研究提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民族领域示范创建工作。

  (七)研究提出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意见建议,促进党的民族政策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安全领域的实施、衔接。

  (八)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意见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

  (九)统筹协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十)组织协调民族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办公电话:0473-8992037;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行政中心A座727室。负责人:王泽

  (二)协调推进和共同发展科。

  办公电话:0473-8992033;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行政中心A座727室。负责人:乔娜

  (三)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促进科。

  办公电话:0473-8992035;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行政中心A座726室。负责人:周林涛

  (四)文化宣传教育和民族语言文字科。

  办公电话:0473-8992036;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行政中心A座727室。负责人:呼和巴雅尔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行政中心A座727室

  邮政编码:0160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8992030

  负责人姓名:梁丁心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一)乌海市民族团结促进中心

    乌海市民族团结促进中心为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任务

    1.负责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的宣传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

    2.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规范工作。

    3.协助市民委做好涉及民族工作网络舆情处置相关工作。

    4.组织开展民族文化艺术交流、民族联谊等社会公益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

    5.承担贯彻执行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特殊政策的行政辅助工作。

    6.完成民族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核定事业编制4名,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行政中心A座727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8992037

    负责人姓名:左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