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调整领导责任分工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690T/2023-10525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民委 | 信息分类: | 人事任免 | ||||||
概 述: |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调整领导责任分工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3-10-27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3-10-27 15:56:3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调整领导责任分工的通知
三区民委,市民族团结促进中心、各科室:
因我委主要领导调整,经委党组研究,分工如下:
梁丁心 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全面工作,主抓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巴 图 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机关事务管理、民族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和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表彰、清真食品管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金 容 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城市民族工作、乡村振兴、民族文化活动等工作,分管民族事务科。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 干 二级调研员,协助主任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民族语言文字等工作,协助主任分管蒙古语言文字科。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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