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标       题: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调整领导责任分工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90T/2023-10525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民委 信息分类: 人事任免
概       述: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调整领导责任分工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10-27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10-27 15:56:3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调整领导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7 15:56:38 作者:民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浏览次数: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调整领导责任分工的通知

三区民委,市民族团结促进中心、各科室

因我委主要领导调整,经委党组研究,分工如下:

梁丁心  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全面工作,主抓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巴  图  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机关事务管理、民族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和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表彰、清真食品管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城市民族工作、乡村振兴、民族文化活动等工作,分管民族事务科。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  干  级调研员,协助主任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民族语言文字等工作协助主任分管蒙古语言文字科。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

 20221230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