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自治区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690T/2025-00756 | 发文字号: | 202501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 信息分类: | 公共服务 | ||||||
概 述: | 自治区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5-01-08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5-02-18 16:24:0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额度分配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内民委发〔2025〕1号)要求,下达乌海市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53万元,其中分配海勃湾区13万元,乌达区11万元,海南区29万元。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473-8992033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学府路行政中心大楼A座727室
邮箱:whsmw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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