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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自治区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90T/2025-00756 发文字号: 202501
发文机构: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信息分类: 公共服务
概       述: 自治区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1-08 00:00:00 公开日期: 2025-02-18 16:24:0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8 16:24:05 作者:民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中国政府网 浏览次数:

   关于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额度分配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内民委发〔2025〕1号)要求,下达乌海市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53万元,其中分配海勃湾区13万元,乌达区11万元,海南区29万元。

  

公告期限:长期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473-8992033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学府路行政中心大楼A座727室

  邮箱:whsmw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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