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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2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90T/2023-00159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民委 信息分类: 公共服务
概       述: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2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3-01-12 09:33: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2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09:33:31 作者:民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浏览次数:

  2022年,市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全市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现代化水平,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党组书记、主任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列入理论中心组、党支部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实施。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4次,党支部学习7次,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庭审1次。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专题会议1次,讲专题党课1次,逐步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本领和能力。制定了《市民委依法治市工作台账》《市民委“八五”普法实施方案》《市民委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和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做好督察整改,按照《乌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乌海市委落实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建设整改落实专项督察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市民委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和落实自治区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台账,按照时限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

  •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一)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学习研讨1000余场次。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各类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举办包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容的培训班次203个,课时比例超过10%。开展专题培训班30余期,覆盖全市党员干部5100余人次。

  (二)突出抓好国民教育。在“一周两月”、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等关键节点,围绕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人文精神、中华传统美德3大主题,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喜迎二十大·童心绘团结”、“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民族团结石榴籽”等民族团结主题活动68场次。开展“从小学党史,永远跟党走”等“四史”学习活动200余场次。以学生社团、研学实践活动为依托,成立了书法、诵读、毽球、空竹、扎染等社团,使各族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感受传统文化魅力,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种子深深根植在广大青少年心中。

  (三)推动社会面宣传教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融入公益广告内容,在主要街路、公园广场、街道社区等重要场所,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建筑围挡等载体投放各类宣标语、海报、视频2910余处。在公交车及站台投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公益广告,策划打造民族团结主题公交线路。开展分众化宣传教育,编制《民族团结我先行—党员干部篇》《民族团结我传承—青少年篇》《民族团结我守护—居民篇》等分众化宣传手册。市委讲师团、“理论学习轻骑兵”、“百姓名嘴”深入农区、社区、机关、企业、军营开展分众化宣讲1200场次,覆盖10万人次。

  (四)深入实施“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在属地政务、新闻网站、“三微一端”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专栏,刊播相关稿件500余条。在重点网络平台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乌海”互动话题。上线乌海民族团结学习平台小程序,开展“非凡十年看乌海变化”短视频征集大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网络答题、“中华文明探源‘雀儿沟岩画数字藏品’”等网络主题活动,拓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网络空间。

  三、开展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加强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将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列入年度守法普法工作安排,在“乌海掌上12348”微信公众平台设置《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专栏,集中开展宣传。集中在“一周两月”开展宣传。制定了《2022年全市“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方案》,聚焦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等十一个重点领域,集中宣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全市共举办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639场(次),参与人数28000余人次。
  • 坚持依法行政。一是优化工作职责。按照国家民委新制定的“三定”方案,积极与自治区民委对接,重新梳理职能职责。二是调整权责清单。对照颁布和废止的行政法规,对我委的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废止2项权责,及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及时公开。三是做好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严格执行国家民委、自治区民委关于民族成份变更规定,主动对接公安部门,持续优化办理时限,尽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及时有效完成了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工作。

  (三)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修改完善了涉民族因素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每月召开会商研判会,对涉民族因素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民族工作三级网络,定期召开民族工作会议,实现公众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将社区打造成为各族群众守望相助的大家庭。

  (四)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立了以市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印发了《乌海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举办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专题培训班,开展了LOGO征集活动,发布宣传标语50条,制作宣传海报2版,宣传视频2期。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推动文明城市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联创,增加民族团结进步在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测评中的权重。向上推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个,12个单位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第六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31个。4个集体、5名个人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没有做到学深悟透,一些党员干部学习领会不够,没有领会透、把握准这一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二是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辐射面不广,宣传力度仍需加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工作深度广度不够,内容不丰富,针对性不强,教育引导还有盲区和死角。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形式单一、照本宣科、针对性不强,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大众化、实体化宣传活动较少。三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创建示范市要求存在差距,创建工作缺乏特色亮点,单位之间、各区之间创建水平不均衡。四是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措施少,效果不明显。

  2023年,市民委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依法开展好各项工作。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原原本本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二是有形有感有效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扎实做好“一周两月”宣传活动,开展群众性宣传、宣讲活动。依托我市各类政务、新闻媒体构建宣传矩阵,会同网信部门开展个性化、可视化、互动化的网络主题活动。积极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研究基地、实践基地建设。三是全力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加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培育选树力度,做好对国家级、自治区级示范单位推荐工作,强化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单位的指导。四是努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举办全市民委系统干部培训班,提升民族工作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认真组织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等团结交融行动,从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文化娱乐等日常环节入手,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平等参与社会各项事务,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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