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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4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是政府组成部门。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部门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民族、宗教、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政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工作重大事宜的调查研究;提出民族、宗教、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建议。

机构设置情况: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民族科、宗娇科、语政科、翻译科)。人员基本情况: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5名。实有在职12人、退休1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收入决算 288.04万元,与预算持平。

2018年支出决算288.04万元,比预算持平。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88.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88.04万元;支出总计288.04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1.01万元,增长17.36%;支出总计增加51.01万元,增长17.3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办公经费需求等。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88.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04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8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04万元,占92.36%;项目支出22,占7.64%。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8.0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288.0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51.01万元,增长17.36%;支出增加51.01万元,增长17.3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办公经费需求等。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8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04万元,占92.36%;项目支出22万元,占7.64%。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8.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1.6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89万元、津贴补贴45.42万元、奖金2.7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7.86万元,较上年增加5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公用经费38.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0万元、印刷费0.50万元、手续费0.50万元、邮电费0.78万元、差旅费3.38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培训费2.65万元、工会经费2.13万元、福利费2.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0万元、离休费13.62万元。,较上年减少20.17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相关经费支出。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21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预算的33.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预算的2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预算的8.21%。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费用用不了那么多;二是公务接待按规范执行困难。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万元,占75.12%;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占24.88%。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5万元,用于公车保险、公车加油、公车保养,车均运维费2.05万元,较上年持平,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51万元,接待10批次,共接待51人次。主要用于一是公务会议;二是公务活动。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04万元,比2017年增加51.01万元,增长17.36%。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强对民族团结以及宗教、蒙古语言文字的力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委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预算技校目标设置及绩效评价总体情况如下:

民族事务专项工作、蒙古语文专项工作以及宗教事务特需事务,各项绩效有序开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呼格吉乐   联系电话:0473-3998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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