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额度分配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内民委发〔2025〕26号)要求,下达乌海市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71万元,其中分配海勃湾区32万元,乌达区20万元,海南区219万元。
公告期限:长期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04738992033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学府路行政中心A座727室
邮箱:whsmwbgs@163.com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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