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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委2019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3日 作者:民委 来源: 浏览次数:

市民委2019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2019年,市民委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结合民族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相关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区法》宣传周活动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市、区民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区域自治区法》宣传周活动。2019年5月28日上午,市民委、海勃湾区民委在人民公园北门小广场开展集中宣传,现场设有民族团结宣传展板7块,为居民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蒙古语文工作条例》等宣传资料、宣传品2000余份。活动现场专门设立了民族政策咨询台,为到场群众答疑解惑,向过往群众讲解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民族文化相关知识。乌达、海南民委也采取文艺汇演等形式开展了宣传学习活动。

二、深入开展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乌达区围绕“六进”,邀请专家举办了全区民族宗教理论知识培训班,培训机关干部、各社区书记、中小学校长、宗教场所负责人、企业界代表200余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在宗教场所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爱国、爱教、爱家乡的意识。开展了“乌达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企业”活动,现场咨询、交流、发放宣传品,促进企业干部职工对党的民族政策法规的了解,增强企业民族团结意识。海南区举办了草原儿女齐心向党,民族团结献礼国庆”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知识竞赛民族团结故事征文活动活动。全区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的54名选手组成18支代表队参加了知识竞赛活动回顾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以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成就,讲述各族干部群众身边发生的团结奋斗、同心筑梦,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聚精会神建设美好家园,同心同德发展的好故事。  

三、认真安排部署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

2019年9月是自治区第36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委关于开展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的通知》,制定了《2019年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活动月期间,在全市各街道、政府大屏幕、政务服务中心大屏幕集中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乌达区举行了“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启动仪式,现场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民族法规。海勃湾区在公园、镇(街道)、村(社区)等人员聚集场所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制作蒙汉双语宣传展板6块进行展览,发放民族理论宣传手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宣传资料4000余份,宣传袋5000余个。海南区在社区开展了以“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少数民族便民手册》、《习近平论民族工作》等民族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了宣传进一步“弘扬乌兰牧骑精神 到人民中去”,海南区草原综合服务轻骑兵第七分队在海南区人民公园,开展了“讲团结、送政策”学习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区民委向群众发放宣传品300余份,并现场讲解了有关民族政策,引导各族群众讲团结、增友爱,为民族团结进步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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