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民委评选推荐全区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内民委发[2018]58号)文件要求,我市拟推荐乌海市蒙古族中学等4个集体和、乌恩等5个个人。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
乌海市蒙古族中学
乌海广播电视台
乌海市海勃湾区民宗局
乌海市乌达区民宗局
二、先进个人
乌恩 蒙古族 女 乌海市民委副调研员
巴图 蒙古族 乌海市蒙中医院风湿科主任
白雪梅 蒙古族 女 乌海市海南区民宗局副局长
吴振平 乌海市建达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任伟达 乌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任科员
公示时间为5天(2018年8月17日—2018年8月21日),双休日、节假日不休。
在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访、信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或问题,反映问题要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及线索,我们对反映者及所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市民委语政科(市行政中心A座745)。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受理电话:0473—3998136
特此公告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8年8月17日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评选推荐全区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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