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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推荐第七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示范单位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9日 作者:民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中国政府网 浏览次数:

  一、报告事由

     按照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 自治区民委关于推荐第七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要求,报示范单位的名单。

  二、拟推荐示范区、示范单位

  1、海勃湾区第七幼儿园

  2、乌达区乌兰淖尔镇

  3、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海南区税务局

  4、海南区拉僧仲街道新桥社区

  5、海南区西卓子山街道赛汗乌素村

  6、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老石旦煤矿

  7、乌海电业局输电管理处

  8、海勃湾区林荫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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