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切实提升民委系统干部职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与履职能力,乌海市民委于今日组织全体干部参加自治区民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专题培训。本次培训旨在引导全体干部深刻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基础性作用,确保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民族工作中得到精准执行。
培训邀请内蒙古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许晋作专题辅导。许晋教授以《巩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地位 保障新时代语言文字规范发展》为题,系统阐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国家属性,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语言文字法实施25年来我国社会语言生活发生的深刻变化、语言文字事业取得显著成就,以及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挑战,重点从修法的必要性、语言文字法的主要内容、本次修法的变化亮点等三个方面,全面解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培训成效显著,参训干部一致表示,此次培训恰逢其时、内容务实,不仅显著提升了对新修订法律的知晓率、认同度与执行能力,更明晰了以语言相通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工作路径,增强了以法治思维推动民族地区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下一步,市民委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持续深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日常学习计划,在公文处理、政策宣传等工作中,严格执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加强社会宣传,结合“民族政策宣传月 民族法治宣传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等节点,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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