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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民委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7日 作者:民委 来源: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浏览次数:

  根据《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考核评价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乌政公办字〔2018〕1号)要求,结合《乌海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委认真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落实任务内容。二是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委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筹划、组织和落实。三是明确分工责任。委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一名副局长具体分管,并设有兼职工作人员2名,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科室共同抓,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统筹推进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落实规定,严格重点领域公开

  一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对市民委经费预决算等内容按照要求进行公开,使接待经费使用、专项资金支出等情况公开透明。2017年4月,公开了年度部门预算。二是强化依申请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整理规范公文属性,做到规范性公开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政策法规,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布情况,并汇报、公布办理结果。三是积极推进办事公开。不断深化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标准化。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及时公布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三、主动作为,广泛推进公开内容

  一是不断丰富公开载体,深化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发布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动态。截止目前,我委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等渠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0条。内容涉及职责分工、机构设置、行政权力清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等多个方面。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做好信息公开目录的调整,确保内容齐全、及时准确。三是主动发布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市长信箱和部门信箱以及网站留言的答复,对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中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予以正式回应,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

  四、强化监督,夯实保障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安排政务公开具体承办人员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培训业务,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各项要求。二是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机关单位,修订和完善了机关财务工作制度、机关公车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制度等基本工作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统计、考核、投诉举报受理以及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接受群众监督。规范政务公开运行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开展情况

  2017年,我委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六、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

  2017年,我委未收到关于信息公开的咨询和投诉。

  七、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委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八、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2017年,我委投入经费0.5万元用于门户网站更新建设维护,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将政务公开和网上办事及新闻宣传作为网站建设的重点,及时更新、调整网站内容。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营造全社会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

  九、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措施需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需进一步细化。二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进一步健全。在信息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还不健全。

  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信息公开工作。

  2、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严格落实规定动作,全面推进“五公开”工作。继续规范公文公开属性,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更新平台信息。确保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附件:1、2017年度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自查评分表

  2、2017年度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统计表

  乌海市民委事务委员会

  2018年1月11日

  附件1

  2017年度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自查评分表

考核项目

目标要求

具体标准

自查评分

(20分)

主要负责人亲自抓

(5分)

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3分),研究部署推进工作(2分)。

5分

分管领导具体抓(5分)

政务公开列入单位领导工作分工(3分),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开(2分)。

5分

办公室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推进工作

(10分)

政务公开纳入本部门绩效评估,分值权重不低于4%(3分)。

3分

有相关责任处室,有专人经办。(2分)

2分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3分)

3分

定期对本部门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2分)

2分

(10分)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5分)

制定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1分)

1分

完善保密审查制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行为。(2分)

2分

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1分)

1分

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分)

1分

政务舆情制度(3分)

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制度。(2分)

2分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回应机制(1分)

1分

平台建设制度(2分)

建立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日常监测管理工作制度(2分)

2分

(40分)

主动公开(26分)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分),并在部门网站及时发布、更新(1分)

3分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网站权责清单、财政资金、扶贫工作、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公共组织信息等分栏,并及时发布更新相关信息,运行情况良好。(10分)

10分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全面、主动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5分),重大决策出台前征集社会意见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5分)。

10分

及时向档案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交送主动公开的现行文件(3分)

3分

依申请公开(10分)

部门网站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拥有网上下载和在线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表的功能。(4分)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告知书格式、内容规范。(3分)政府信息公告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被纠错率低于10%,对被纠错问题进行及时整改。(3分)

10分

预决算公开(4分)

部门网站设置预决算公开栏目(2分),及时、准确对部门决算及预算进行公开。(2分)

4分

(10分)

政务服务制度(5分)

完善政务服务制度和流程(2分),建立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2分),规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便民利民服务清单等办理事项。(1分)

5分

实体服务大厅(3分)

部门实际进驻区便民服务中心或设立专业分厅(2分),情况管理运行状况良好(1分)

3分

网上政务平台(2分)

部门网站具备网上办事功能,是否与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系统联网(2分)

(20分)

政策解读(8分)

部门网站设置政策解读专栏(4分),且专栏内政策解读与相应的政策文件相互链接(4分)。

5分

新闻发布(5分)

部门网站设置新闻发布专栏(2分)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发表文章。(3分)

3分

热点回应(4分)

部门网站设置回应和互动专栏(2分),积极稳妥回应社会关切(2分)。

4分

公众参与(3分)

开通微博、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政务公众号(2分),管理运行状况良好(1分)。

总计

90分

  

  

  附件2

  2017年度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乌海市民委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40

3.政府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府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5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数

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涉及商业秘密的

涉及个人秘密的

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转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  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十、部门设立实体、网上办事大厅情况

(一)是否设立实体办事大厅

是/否

(二)实体办事大厅办理事项内容(可附页说明)

(三)是否与电子监察系统联网

是/否

(四)部门网站是否具备网上办事功能

是/否

(五)网上办理事项内容

  附件3

  2017年度文件材料清单

  1、重大决策事项公开:《乌海市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市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乌蒙语委发〔2017〕2号);

  网站公开连接:http://mw.wuhai.gov.cn/gg/2017-03-27/549.html

  2.政策解读: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3.《市民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4.制发的有关舆情监测、新闻发布会等配套制度的文件。

  (1)乌海市民委信息发布审核管理规定;

  (2)乌海市民委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3)乌海市民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4)乌海市民委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5)乌海市民委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

  (6)乌海市民委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5.市民委分管政务公开领导有关情况。

  6.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的会议纪要。

  (1)关于门户网站通报情况整改落实的会议纪要;

  (2)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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