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统计表。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网站(http://mw.wuha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473-3998133,电子邮箱:wuhaishiminwei@163.com)。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落实任务内容。二是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委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筹划、组织和落实。三是明确分工责任。委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一名副主任具体分管,并设有兼职工作人员1名,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科室共同抓,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统筹推进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不断丰富公开载体,深化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发布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动态。截止目前,我委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等渠道累计公开信息66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条,民族工作信息149条,宗教工作信息112条,蒙古语文信息94条,新闻动态信息228条。内容涉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培训情况等多个方面。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做好信息公开目录的调整,确保内容齐全、及时准确。三是主动发布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办理部门信箱以及网站留言的答复,对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中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予以正式回应,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
2018年,我委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
2018年,我委未收到关于信息公开的咨询和投诉。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委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措施需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需进一步细化。二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进一步健全。在信息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还不健全。
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信息公开工作。
2、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严格落实规定动作,全面推进“五公开”工作。继续规范公文公开属性,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更新平台信息。确保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七、落实规定,严格重点领域公开
一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对市民委经费预决算等内容按照要求进行公开,使接待经费使用、专项资金支出等情况公开透明。2018年2月,公开了年度部门预算。二是强化依申请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整理规范公文属性,做到规范性公开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政策法规,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布情况,并汇报、公布办理结果。三是积极推进办事公开。不断深化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标准化。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及时公布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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