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乌海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管理办法》,经各区、各部门择优推荐,乌海市委宣传部、乌海市委统战部、乌海市民委通过初验、调研、专题会议综合评审,现对第五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如对拟命名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民委政策法规科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473-3998133
通讯地址:乌海市行政中心A座727室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
第五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公示名单(23个)
市直(6个):
乌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
共青团乌海市委员会
乌海市公乌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海市第一中学
海勃湾区(6个):
海勃湾区新华西街道新华社区
乌海市实验小学
乌海市第二中学
海勃湾区第二完全小学
海勃湾区第三幼儿园
乌海市爱心协会
乌达区(3个):
乌达区总工会
乌达区第一幼儿园维邦分园
乌达区巴音赛街小学
海南区(8个):
海南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海南区司法局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电业局海南供电分局
海南区巴音陶亥镇
海南区公乌素镇利民社区
海南区第一幼儿园
海南区第三小学
海南区人民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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