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海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实施方案》,将推动旅游业发展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实践,聚力从氛围营造、产品创作等四个方面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一是以景区为依托,做好氛围营造。充分利用现有旅游资源,在A级旅游景区梳理和突出中华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让游客在参与体验中了解中华民族历史,领悟中华文化。针对旅游景区客流量大,信息传播快的特点,要求旅游景区以电子大屏幕,宣传标语牌等为载体,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教育。
二是以“两个打造”为依托,做好产品创作。围绕“两个打造”“黄河文化”“民族团结”等重大主题,全市征集文艺作品223件,创作改编文艺作品27件,获得国家、自治区级奖励16项。舞蹈诗剧《山高水长》荣获“内蒙古优秀剧目展演月”导演奖、表演奖、优秀剧目奖、优秀组织奖;雕塑《那山·那河》《那达慕·射手》入展第八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依托乌海湖、葡萄酒庄、小三线军工文化纪念馆等精品旅游资源,打造精品旅游线路9条,推出《这里是乌海》《多彩乌海》《乌海葡萄》等7期宣传主题,制作精品图文、短视频等39部,各平台累计播放量超过200万次。鼓励文创企业、单位挖掘利用乌海特色文旅资源,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和特色旅游商品。乌金之海活性炭雕系列、狮城乌海砚等相继获评“内蒙古礼物”品牌授权使用商品。
三是以交流为依托,拓展“朋友圈”。积极组织参加粤蒙、沪蒙、鲁鄂川“百万人互游”文化旅游招商推介会,赴广州、上海、济南等7地开展宣传推介,以文旅活动为纽带促进民族文化交流融合。举办“乌海文旅万里行”重庆、深圳2场文旅招商推介会,活动受到新华网、人民网、重庆日报、深圳日报、内蒙古日报、奔腾融媒等100多家媒体关注及报道。代表自治区承办第十三届中国旅游博览会内蒙古展区,吸引约13万人次观展,为27家参展商带来186万元的意向合作订单,现场累计销售30余万元。鼓励旅行社招徕全国各地游客,“引客入乌”,印发实施《乌海市旅行社招徕游客奖励办法》,对接区内外旅行社454家,吸引意向来乌游客3000余人。
四是以群众文化活动为依托,做好新结合。成功举办第二十七届广场文化艺术节,围绕“我们的节日”系列、“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系列活动举办各类线下活动3662场,惠及群众1924327人次;“进社区”530场、“进学校”57场、“进农区”150场、“在公共文化场馆”演出143场。成功举办5·19中国旅游日乌海主题活动、城市美好生活节、乌海沙漠葡萄酒节,首届乌海全民文创大赛正式开赛,参加第十九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与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青州中晨书画艺术产业园签订了文化产业园区携行计划战略合作意向书,共同推进我市书法文化产业园建设。让各民族共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凝聚社会共识,增进“五个认同”。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