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进一步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律法规体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要有法律法规作保障,应当及时修订完善相关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把新时代民族理论的新发展、民族关系的新变化、民族工作的新要求写进去、体现好。
党内法规方面,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制定出台相关规定,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全体共产党员的行为准则。
法律方面,遵循宪法,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基本要求,对现行涉民族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完善,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嵌入国家法律体系之中,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成为全体中国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针对民族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存在的短板,要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的前提下,重点围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一些经过历史和实践检验的、行之有效的民族政策、机制和工作做法上升到法律层面,推动民族工作发展。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实施体系。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司法公正,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利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民族事务,切实发挥法治对民族事务治理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依法依规加以解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优化行政决策机制,推动民族事务治理规范化、法治化。对涉及民族因素的内部矛盾,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式化解,切实维护好民族团结。
再次,要进一步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保障体系。法治保障是构建和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体系的必要支撑。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强化政治保障;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均衡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提供制度性保障;以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文化滋养和精神指引;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以相互传导、榜样示范、言传身教等形式,引导全社会深化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队伍建设,优化人才保障。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国家法律体系的强大支撑和保障。法治是民族事务治理的基本方式,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整个法治体系,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应当深入研究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融入法律法规的路径、方式与方法。
根据宪法规范,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贯彻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法律法规体系之中。
要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将民族工作置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大框架下,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民族事务治理的各个环节、各个组成部分,保障民族事务治理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了事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着力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法治化进程。
要着力解决好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问题,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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