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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三强化”深入实施中医药法推动蒙医药从草原走向世界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1日 作者:民委 来源: 浏览次数:

内蒙古“三强化”深入实施中医药法推动蒙医药从草原走向世界

  近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结合实际,通过“三强化”深入实施中医药法,加强蒙医药传承创新、应用发展和队伍建设,促进和规范蒙医药事业发展,推动蒙医药从草原走向了世界。

  一、强法治 制定蒙医药航行指南

  2001年《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条例》正式颁布,这是首部以法律形式承认蒙医事业发展的条例。为了适应蒙医药和中医药的快速发展,2010年自治区对条例进行了修改,《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出台,将蒙药纳入法制的范畴,蒙医蒙药事业进入发展“快车道”。

  2017年,《中医药法》颁布实施后,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出台了《振兴蒙医药行动计划(2017—2025年)》,明确了以满足人民群众对蒙医药的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落脚点,以保持和发扬蒙医药特色优势、大力推动蒙医药继承与创新为着力点,实现蒙医药事业振兴发展的工作思路,确立了壮大蒙医药医疗、预防、养生、保健、教育、科研、文化、养老、旅游等服务体系,加强特色优势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提升蒙医药服务能力,不断传承创新推进蒙医药规范化、标准化、国际化发展为主要目标,实施振兴蒙医药事业发展“10大行动,20项工程”。

  2019年,自治区蒙中医药管理局又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修正建议。

  蒙医药事业发展的脚步,正由一个又一个接连出台的法律文件巧妙连接,应运而成,引导蒙医药发展走向新世界。

  二、强标准 助力蒙医药瑰宝走出草原

  2007年,我区编纂完成《蒙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填补了之前蒙医尚无具有权威和影响力的、有关蒙医病证诊断与疗效判定标准的空白,为蒙医药未来发展夯实了基础。

  2017年,《中医药法》颁布实施后,进一步加强蒙医药标准化建设,完成了2项国家中药标准、68项自治区蒙医药标准化项目研究制定。发布9个病种临床诊疗指南团体标准、蒙药材中药材种植技术地方标准14项,种子种苗地方标准5项,种子种苗团体标准5项,商品规格等级团体标准5项,道地药材团体标准3项。

  2019年9月27日,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内蒙古标准化院召开《蒙医药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起草组第四次工作会议。申请对“蒙医药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国家标准的制定,目的在于按照国家标准指导对蒙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方面的开发和推广运用,推动蒙医药这一少数民族医药的瑰宝走出内蒙古,在广大民众的养生保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推进蒙医药标准化建设,不仅是连接蒙医药与世界的高地,而且对于保证蒙医药的质量、提高临床疗效、促进蒙医药的产业化和现代化、保障人民群众用医用药,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三、强特色 打开蒙医药世界之旅大门

  作为少数民族医药的一支重要力量,蒙医药具有独特的医学理论体系。1956年,内蒙古自治区建立了内蒙古医学院,1958年内蒙古医学院成为全国西医药院校中第一个设立蒙医专业的学校,特色蒙医有了自己专属“名片”。

  中医药法出台后,流传了千年的游牧民族的“土药方”,在中医药法指导下,走向国际。 如今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前来就诊患者,除了自治区的人民还吸引了很多俄罗斯、蒙古等海外人群。医院拥有鲜明的蒙医特色,心脏病科主任纳顺达来研制出的蒙医第一个专治慢性心力衰竭的新型脉泻剂“甘露养心丸”,具有标本兼治、疗效显著之优势;血液病科主任杭盖巴特尔探索出的单纯蒙医和蒙西医结合治疗血液病等效果显著。蒙医药治疗正深入越来越多中外人民心中。

  在近来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国考”中,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荣膺全国28家民族医医院第2名、自治区第1名,民族医类A+等级。它正作为领头羊,与美国、日本、印度、俄罗斯、蒙古国等国外以及国内几所知名大学医药研究机构建立了协作关系,并努力在境外开办医院、连锁诊所,建立蒙医药中医药国际合作交流基地。

  在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的带领下,自治区多家蒙医医疗机构也正积极与蒙古国开展巡回义诊、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对外交流活动,这已成为自治区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并赋予蒙医药独特的“医疗外交”新内涵。与此同时,蒙医药还借力同仁堂等大型中医药企业国际化,大力推动蒙医药“走出去”,提高国际社会认知度,蒙医药正一步一步被越来越多人了解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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