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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三力”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3日 作者:民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浏览次数:

  乌海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工作目标,以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契机,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深化教育引导、培树模范典型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从实地氛围营造、社会面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共同发力,做到一体化推进。

  组织领导有力,部署创建“一张网”。成立了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研究,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制定了详细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市委、政府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夯实责任,强化落实,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宣传引导助力,打造政策“软服务”。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宣传内容,通过会议、培训、互联网等途径,以宣传栏、横幅标语、电子滚动屏、微信群等为载体,采取集中宣讲、现场咨询、发放资料、张贴横幅等方式,在全市广泛进行宣传,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努力营造全市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氛围,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

  党建引领发力,全民参与“一心齐”。发挥党建引领示范作用,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紧密结合,积极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做文明城市的参与者和传播者,做民族团结的守护者和实践者,为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和民族团结进步贡献乌海力量。开展选树模范典型、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评选“最美家庭”等活动,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推动形成民族团结人人有责、人人共建、人人珍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越开越绚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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