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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市八届政协五次会议第06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90T/2020-0000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民委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概       述: 关于市八届政协五次会议第06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17-06-21 16:30:4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市八届政协五次会议第06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6-21 16:30:4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乌民委发〔201723

B

关于市八届政协五次会议

06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甘住尔、刘卫红、斯琴、都基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建议》已收悉,经与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协调沟通,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尊重、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市委、市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先后建成了蒙古家具博物馆、满巴拉僧庙蒙医研究所、甘德尔敖包、海勃湾敖包、巴音敖包等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设施。市、区两级民族部门每年都组织敖包祭祀、祭火祭灶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活动,弘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

二、关于结合满巴拉僧庙文物及文化遗产开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专项调查摸底

满巴拉僧庙遗址已在国家第三批文物普查中列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规定,列入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计划,应当由自治区文化厅和自治区文物局制订。自治区目前尚无对全区文化遗产进行普查计划,所以也没有制定保护计划。我们将积极向自治区推介,争取早日列入自治区保护计划。

三、关于设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专项经费

目前,我市还未设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专项经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专项经费需经市人大审议批准,我们将协调有关部门,积极争取设立此项经费。

四、关于增强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各族群众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意识,尤其要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优秀文化保护意识。通过加强学习培训,开展传统民族文化活动,结合我市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旅游资源开发,传承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7620

分管领导:马   

:  周林涛

联系电话:399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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