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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0日 作者:民委 来源: 浏览次数: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职工人数减少,相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民族、宗教、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政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工作重大事宜的调查研究;提出民族、宗教、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建议。

() 、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贯彻落实,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要事项。监督办理涉及少数民族权益的事宜,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参与协调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三)、研究分析少数民族社会发展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负责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参与协调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等工作,承担清真食品管理。对各区民族、蒙古语文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四)、监督检查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全市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五)、指导各区民族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承办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六)、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研究、发展、抢救、保护、传承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民族教育、翻译、出版、报刊、广播影视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七)、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翻译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中的翻译工作。

(八)、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对外宣传工作。

(九)、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十)、完成乌海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构设置

人员基本情况:年末实有19人,其中在职8人,退休11人。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1名。调出5人,调入1人,退休1人。本部门设四个科室,分别是: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档案、信息、保密、信访、财务、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全市民委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配合有关部门承办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

政策法规科 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成开展民族工作方面的调查研究。按程序承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表彰工作,命名示范单位、教育基地,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活动。承办涉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关管理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协调。承办民族成份管理相关工作等等。

民族事务科 贯彻执行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特殊政策,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宜。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承担参与协调少数民族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等等。

蒙古语言文字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指导全市蒙古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和发展工作。研究拟订蒙古语言文字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民族语言文字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程序承办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表彰奖励工作等等。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年度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08.83万元,实际收入292.99万元,实际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84.16万元, 预算支出208.83万元,实际总支出299.47万元,比年初预算支出增加90.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实际收入增加民族专项资金;二是公用经费增加。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18.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92.9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5.50万元;支出总计318.4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0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92.71万元,下降37.70%;支出减少192.71万元,下降37.70%主要原因是:一宗教部门被划入统战部,经费减少;二人员调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92.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99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9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47万元,占100.0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8.4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5.50万元;支出总计318.4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9.0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92.71万元,下降37.70%;支出减少192.71万元,下降37.70%。主要原因:一是宗教部门划转至统战部,工作经费减少;二是人员调出,人员经费减少。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47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299.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1.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18;津贴补贴56.72万元;绩效工资10.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4.8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7万元;住房公积金10.9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7万元。较上年减少198.92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出5人,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147.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73万元、印刷费2.77万元、手续费0.01万元、差旅费4.73万元、维修(护)费123.4万元、劳务费4.2万元、工会经费2.1万元、福利费1.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万元,较上年增加12.6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本部门外出培训增加。二是我委对办公室进行改造。三是劳务费增加。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99万元,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预算的30.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99万元,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的36.8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预算的17.5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规范;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8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万元,占80.80%;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占19.2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委无因公出国()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7万元,用于调研督查,车均运维费1.47万元,较上年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节省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35万元,接待2批次,共接待20人次。主要用于民族专项日常公务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绩效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68万元,比2018年增加12.69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一是本部门外出培训增加。二是我委对办公室进行改造。三是劳务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2018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2辆,主要是用于调研督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台(套),主要原因是我委无购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考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晓艳  联系电话:13947327588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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