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民委发〔2018〕13号
乌海市民委关于申请变更
海勃湾区2014年度第一批和第二批、
2016年度第一批和第二批、2017年度第三批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请示
自治区民委:
现将我市海勃湾区拟申请变更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报送如下:
1. 海勃湾区2014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街道办事处和平东社区少数民族妇女手工艺品烫画基地建设项目20万、2014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乌海蒙古族家居博物馆设施设备建设项目70774元、2017年第三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滨河街道办事处中河源社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10万元,申请变更为千里山镇新园社区渠系改造工程370774万元。
2. 海勃湾区2016年一批、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滨河街道办事处中河源社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40万元(其中:第一批30万元,第二批10万元)申请变更为千里山镇新丰村环保厕所新建工程40万元。
妥否,请批示!
附件: 海勃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申请变更少数民族
发展资金项目的请示报告。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8年5月8日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8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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