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工作信息
第19期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2年3月11日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赴三区指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3月10日至11日,市民委副主任巴图一行深入三区调研督导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调研组一行对13个申报第八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单位开展调研,并代表自治区民委向第七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授牌。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指导等形式,全面了解了各申报单位近年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调研组强调,各创建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强化使命担当,认真履职尽责,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完善,对资料实行动态化管理,及时更新;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本单位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扎实推进民族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深深扎根于各族群众心中。
(联系人:乔娜 联系电话:15147318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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