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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金申请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5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乌海市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金

事项属性

行政许可  行政确认  行政给付R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其他行政权力

办事要件

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考取学校提供的入学证明,父母单位证明。

承诺时限

60个工作日

服务依据及法规主要条款内容

《乌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乌党发〔20162号)规定:加大对少数民族大学生的资助力度,对蒙古语授课学生考入本科的一次性资助10000元,对非蒙古语授课学生考入本科的一次性资助5000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服务对象

户籍为乌海市的少数民族学生

申报表格

少数民族考生资助金申请表

咨询电话

0473-3998140

负责科室

民族科

事项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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